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和群团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建设以及情况综合、文秘材料、档案管理、信息反馈、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乡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政策咨询、技术更新、信息收集、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加强渔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抓好地方特色产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3、环保所。主要职责为:承担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配合渤海新区环保分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为:负责乡耕地保护、安全生产、交通、民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等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拟订村镇(城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村、镇(街)容和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用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管理;负责建筑统计及档案管理;协助抓好村镇(城镇)建设监察等工作。
5、司法所(与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主要职责为:宣传和落实国家司法政策,增强渔民法律意识,教育渔民知法、懂法、守法;做好司法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域的稳定工作,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搞好渔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安全;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综合办公室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新村乡区域内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信息反馈和申领资格认证及调整工作;负责农民工外出务工信息的发布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改革、五保户、军烈属等社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渔村社会保险各项制度。负责乡村文化宣传、广播事业的相关工作。
7、渔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村级财务乡代管工作;负责发布科技致富信息、经济发展信息为渔民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联系和发展市场、渔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及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指导渔民规避市场风险;做好渔民减负工作,完善渔村土地承包机制,加强对渔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做好渔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其他工作。
8、项目协调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渤海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项目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方面拆迁征占、土地补偿等,与各部门、各渔村的协调工作。
9、工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新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乡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建和完善基层工作组织;做好会员会籍管理与接转;参与制定有关职工权益的政策,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各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益的工作;做好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协管和培训基层工会干部,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工作职责,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新区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团委。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上级团委和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和进行工作计划、总结,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各团支部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部署、讨论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带领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下;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及素质培养;健全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配合有关部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指导和帮助各团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做好团的联络,开具介绍信,转接团关系及《团员证》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依据上级规定,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团的其他任务。
11、妇联。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宣传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团结动员全乡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妇幼保健知识;配合学校与社会搞好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妇女用社会主义思想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大力提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邻里团结的文明新风;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武装部。主要职责: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熟练掌握民兵、预备役工作业务,提高业务能力;协助部领导组织实施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兵役动员与登记、征兵和战备值勤、民兵武器管理、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当好部领导助手;承办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情况上传下达和有关登记、统计报表等具体业务;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民兵、预备役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总结民兵、预备役工作经验,搞好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落实党的纪律规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梳理来访信件,排查违纪线索,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抓好执纪办案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有关法规、党纪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和政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检查,对党员干部实施行为规范监察;协助乡党委加强渔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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