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28.6万吨/年双氧水(35%)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沧州市黄骅市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氢化塔、氧化塔、萃取塔、一级过滤器、工作液聚结器、循环氢气压缩机、工艺空气压缩机等,新建中间罐区、产品罐区及产品装车台,装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5000m3/h循环水站1座、400m3/h冷冻水站1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双氧水(35%)28.6万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石化产业聚集区;邮编:061113
联系人:曹经理;电话:18811023713
E-mail:caosw@risun.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新园街32号科瀛智创谷中心28号楼A栋一层 邮编:050225
联系人:李工;电话:0311-8398105
Email:30554825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2pqq3hGQ6UOFyP1pzR8Og
提取码:7c8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