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黄骅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化码头及罐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黄骅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黄骅港综合港区泰地液化码头及罐区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对罐组02、03、06、08进行改造,改造后储罐储存介质改变,配套新建输油管线和装卸车船设施。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黄骅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电话:13171991120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LSEoj2s18nz2vaZA5smkA 提取码: vpem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地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黄骅港黄骅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收信人姓名:高工;电话:13171991120,电子邮件632196358@qq.com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黄骅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