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工程选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石化产业聚集区、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主厂房、仓库、天然气热媒站等配套公辅设施,建设4条尼龙新材料生产线,购置反应器、萃取塔、干燥塔、储罐等22台(套)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3万吨尼龙新材料生产能力,包括:年产7万吨全消光高速纺切片、7万吨半消光高速纺切片、7万吨膜级切片、2万吨差异化尼龙切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石化产业聚集区
联系人:曹世伟 联系电话:18811023713 邮箱:caosw@risun.com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pGd1cch77W_zXlWcBnobg?pwd=mk9h 提取码: mk9h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沧州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