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 54 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 150 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2026年监督检查计划(港城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