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渤黄政办发〔2023〕55号)于2023年6月1日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订过程及依据
依据《沧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类别、保障方式、申请资料及申请程序等。
(一)保障对象
主要面向在本市主城区无房的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
(二)保障方式
主要采取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产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青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分配。
企业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配。
(三)申请资料
申请家庭需填写《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提供的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明、居住(户籍)证明、毕业证或人才绿卡、单位证明等。
(四)申请程序
政府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程序、退出管理、资格复核、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均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