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2019、2020年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
4.《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5.《河北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办法》
6.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7.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
8.其它与用能项目相关的政策、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等。
三、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内容
(1)建设方案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竣工及验收时间;是否按照节能报告施工建设,主要包括主要工艺路线、各工序(系统)用能工艺、铺助及附属生产设施、用能设备选型等是否按照能评所提要求进行建设,是否满足节能相关标准、规范等。
(2)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中各项节能措施。
(3)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能源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
(4)能源消耗指标落实情况。核查项目投产后能源消耗指标是否符合能评及审查意见指标要求。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方式。通过抽签从《2019、2020年沧州渤海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项目清单》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沧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检查人员根据随机确定被检查项目,联系相关产业园区、单位提前准备项目材料。主要包括:
1.主要设计及施工技术文件;
2.竣工验收资料;
3.能源消费统计及相关财务台账;
4.节能管理文件,设备台账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
5.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等;
6.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
1.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
2.查阅项目相关材料。
节能审查项目包括:竣工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能源消费统计表等,核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
3.查阅节能管理制度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
4.查阅设备台账及现场检查建设方案(工艺、设备)、节能措施落实情况,项目有无采用落后工艺、设备等。
5.梳理总结项目存在的问题,与项目单位交流核证,提出整改建设和意见。
6.制作检查笔录。企业负责人、检查人员在检查笔录上签字,项目单位加盖公章。
(三)结果公布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理。
五、检查时间
2021年9月中旬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业园区发改局(经发局)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检查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检查标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对抽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认真检查,要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和标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项目行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格廉洁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的,依纪严肃处理。
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